平山派出所办结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平山公安分局平山派出所一边注重维护商企业户合法权益,一边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严打各类涉企、企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了平山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稳定和谐。
9月25日,平山派出所接到上级机关移交的一条违法犯罪线索:平山区广裕路某鸭货店的卤制鸭脖等产品疑似含有违法添加成分。平山派出所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民警联合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鸭货店进行了检查,当场扣押了添加“日落黄”调色剂的鸭脖、鸭头等物品用作检测,并扣押了两瓶“日落黄”调色剂。
平山派出所委托权威机构对该鸭货店产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发现该店产品中含有严重超出限量的“日落黄”成分。“日落黄”是一种常用的人工食用色素,广泛用于食品和药物的着色,但2017年被世界卫生组织纳入致癌物清单中。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限于蜜饯凉果、熟制豆类、可可和巧克力制品、糖果、饮料、果冻、膨化食品等,动物类熟食不在该标准内,因此“日落黄”不能用于卤制熟食。
平山派出所将鸭货店老板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明知“日落黄”不可作为卤制肉品食品添加剂,仍为了使其鸭货颜色更好、更易售卖而进行非法添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呈报上级机关批准,平山派出所对刘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