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备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30 08:52:34 浏览次数: 【字体: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1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根据2016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11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一条娱乐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规章】《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032008101日施行)第四条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备案;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对备案的娱乐场所应当统一建立管理档案。

申请条件: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

申请材料:

1.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2.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

办理机构:本溪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