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四号)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申请条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证件处于办理中),可以申请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申请材料:无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机构:本溪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