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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公开查询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0 15:06:46 浏览次数: 【字体: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九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第四十八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六)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条件:符合《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规定的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申请材料:无

办理机构:本溪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申请方式:快递申请

办理地点:溪湖区育人街5号

咨询电话:024-43616500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