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积极办理民心网群众诉求,群众赠送锦旗表谢意
3月9日下午,辖区居民将一面印有“解民忧心系百姓,办实事彰显警风”的锦旗送到溪湖交警大队,感谢溪湖交警大队积极办理民心网诉求,为民办实事,及时为小区群众解决出行交通安全问题。
民心网平台转来诉求件,群众反映溪湖区彩立小区原彩屯22中老大门对面空地存在废旧车辆停放影响群众正常出行问题的诉求,溪湖交警大队立即组织属地中队民警调查办理。3月5日,溪湖交警前往现场核查。经确认,该区域确实停放着废旧车辆。经过民警工作,发现有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且长时间未进行年检;有的车辆信息因年代久远,查询存在困难。周边居民证实,这些车辆停放至少1个月,一直无人挪动。
溪湖交警在废旧车辆上张贴《限期挪车通知》,告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车辆,否则将依法拖移。同时,在周边社区公告栏、显眼位置张贴通知,扩大知晓范围。截至3月8日,仍有废旧车辆未挪走。溪湖交警大队联合专业清障公司,依法对这些车辆进行拖移。拖移过程全程录像,确保程序合法规范。车辆被拖至指定停车场妥善保管。通过车辆登记信息及各种渠道,积极联系车主。对联系上的车主,告知其处理废旧车辆的流程和要求。截至目前,车主已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或自行清理车辆。溪湖交警大队将该区域纳入日常重点巡查范围,安排警力每周至少5次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类似问题。同时,加强对辖区其他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与社区、城管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社区负责收集居民反映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城管协助处理无主废弃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市容市貌。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废弃车辆处理规定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居民主动处理废弃车辆,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