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山交警大队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024年以来,交管局明山大队通过教育引导、健全机制、常态管理、监督考核等多举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全体民辅警架设了坚固的“隔离墙”和“高压线”,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交警队伍。
一、深化教育培训,形成学习氛围。大队利用每周三中午培训学习日,组织全体民辅警培训12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和贯彻市局有关“三个规定”通报精神和工作提醒,深刻吸取身边真实案例教训,进行案例剖析,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让“三个规定”根治心脑,真正消除侥幸心理,严守红线底线,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干预行为。
二、常态强调部署,确保落实到位。大队高度重视“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压实责任到个人,形成落实合力。几乎做到逢会必提,要求全体民辅警在遇有干预司法活动情况,无论何人何事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记录报告程序。大队班子率先垂范,带头记录报告,规范对外交往,加强内部人员日常管理,特别是强化“八小时”以外和事前的监督提醒,确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真正让制度规定落地落实,切实让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成为民辅警的自觉行动和刚性约束。
三、强化监督提醒,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日常发现苗头问题,专门下发《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工作提醒》,抓好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防内部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对外泄露交通事故当事人信息,甚至从中收取好处,严禁为案件当事人及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等;并教育引导接处警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态度,加强自我约束,纯洁社会交往,净化生活圈子,堵塞源头隐患漏洞,堵住违规请托、干预过问的“后门”,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队伍不发生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