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男子撞护栏后一走了之 桓仁交警5小时迅速查获
6月28日2时许,122事故报警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报警人称:在桓仁镇民族广场西行300余米处,立于江边的石头护栏被车辆撞坏一排,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当晚事故科值班民警林景峰和辅警张海东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
由于位于江边的民族广场附近是一段临江有山有水的景观路,平时晚饭后前来散步的居民就多,又恰逢全县正值旅游旺季,大批游客来桓旅游,护栏的破坏影响了滨江大街整体美观度。为尽快侦破此案,教导员姜亦权、主管副大队长姜斯文和事故科负责人张铭高度重视该警情,当即组织民警王延波和辅警唐亮调取该路段监控,于当日上午8时锁定肇事车辆,并将嫌疑人唐某传唤至交管大队。
唐某对其因疲劳驾驶撞坏护栏后,并未报警,自行将车辆拖移离开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由于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县局交管大队依法给予唐某治安处罚,同时唐某已承担护栏损失全部赔偿,并将撞毁护栏恢复原样。
7月22日,桓仁凤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交管大队,对民辅警快速破案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交通事故逃逸并不是只有撞到人后才算逃逸,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也属于肇事逃逸。那么撞坏公共设施,该怎么处理?答案是:留下,马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