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安动态>警队风貌>详细内容

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四项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4-01-04 15: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遏制近期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切实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平稳有序,进一步巩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果,交管局溪湖大队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进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整改和查缺补漏,促进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

一、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监管。溪湖大队针对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有所松懈的情况,主动走访辖区各客运企业,对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客运车辆业主及驾驶员逐一进行安全再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并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安全提示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不断增强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开展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一是采取“分块治理”的办法,由各中队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对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投入运营的校车进行再次排查,建立台账,补缺补漏,确保每车每个驾驶人都见面;二是加大对校车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重点打击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派出警力对上放学时段及恶劣天气下重点学校门口车辆通行秩序进行疏导;三是主动协调教育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生、儿童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三、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溪湖大队及时将排查出的危险路段上报有关部门,建立危险路段台账,并通过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和临时执勤点,增派警力加强巡逻等方式,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四、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溪湖大队要求各中队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严查无牌无证、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违法停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溪湖大队定期召开分析会,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重点违法情况进行研判,考核各中队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勤务时间、路段和管控措施,确保大会战整治工作力度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