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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平山交警大队“五树立”展示交警良好风貌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11-02 15:38: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有效推进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和真诚的服务,平山交警大队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强化教育培训,转变执勤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展示交警良好风貌。

树立严整端庄的警容形象。严格的警容风纪和文明的举止是反映人民警察内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外在的精神风貌,体现着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大队要求民警执勤执法切实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有节,并对民警的着装、规范用语定期进行检查,注重良好习惯的养成,展现饱满的精神状态。

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公正执法是公安机关永恒的主题,树立良好形象就是要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大队全面认真落实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强化动态监督,有效服务群众,及时纠正执法过错。通过贯彻执法档案制度,强化过程监督,对民警执法过错及时通报并记录入档,明确奖惩,通过制度管好人,切实增强民警执法的责任心和法治意识,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

树立精通熟练的业务形象。大队定期组织民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注重工学结合,互相促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精通熟练的业务形象展现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树立周到热情的服务形象。大队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惠民的措施,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从人民群众满意的方面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点点滴滴改起,把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作为民警工作的最基本标准来抓。

树立真诚亲切的爱民形象。人民群众是交通警察工作的动力和力量源泉,执勤执法实践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实事求是,尽最大努力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促进警民关系和谐。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好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把热情服务融入严格执法当中,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