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管局溪湖大队组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召开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
10月31日上午,本溪市公安局交管局溪湖大队组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召开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会,旨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警示教育会上,车宣民警结合溪湖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围绕当前全省开展的安全头盔佩戴和电动自行车上牌“双率”提升行动、辖区普遍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讲解了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大队长张成刚通报了近年来溪湖辖区关于摩托车、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成因,讲解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及遇险时应急处理办法,并告知提醒驾驶人要购买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查标准的车辆。现场组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集中观看了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和“一盔一带”警示教育片,参会人员签订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承诺书。
此次警示教育,旨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观念,正确引导驾驶人树立安全文明的交通意识,提高自身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参会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为了他人与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