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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明山交警大队“三项措施”发起“一盔一带”新攻势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04-19 09:37: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改善辖区“一盔一带”工作现状,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明山交警大队结合当前辖区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发起“一盔一带”新攻势,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一、“研判+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大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对持续深化“一盔一带”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分析研判,划定重点路口路段,通过不断对前期工作开展进行归纳和总结,全面的、深入的查找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管理措施不到位、方案存在遗漏等情况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策略,切实解决“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出行的“死角”和“盲区”,层层压实管控职责,确保行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同时,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充分认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克服厌战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身心地投入到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全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二、“定点+流动”,紧抓路面管控。一是根据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不想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合理安排勤务,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到辖区道路“一盔一带”违法行为重点路段和地区,实行“弹性巡逻、不定时巡逻、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车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驾驶人或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不戴安全头盔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二是要求执勤执法民警秉承“理性、文明、公平、规范执法”的原则,掌握好执法尺度,用好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主动向违法当事人讲清违法事实,让当事人心悦诚服。三是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体现“人性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交警队伍形象。4月以来,大队共出动巡逻警力210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0余起。

三、“宣传+教育”,保持宣教氛围。一是充分依托大队微信群宣传人多、面广的优势,转发部局关于“一盔一带”不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的典型事故案例,使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提升安全防护意识,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养成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好习惯,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二是大队民辅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乘驾汽车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现场劝导纠正,教育广大驾乘人员养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交通宣传进校园、企业、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加深群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