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四个到位”打造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防护网
为切实维护辖区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出行。交通管理支队溪湖大队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履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全力打造辖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防护网,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扎实做好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为成员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溪湖大队关于加强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民警和辅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查缺补漏,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证辖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
二、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大队积极与溪湖区教育局及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协调,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摸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及交通流量、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状况等基本情况,并逐项建立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大队将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安排具体的责任民警和辅警、分管的大队领导,逐级明确职责,层层抓好落实。三是严把检验关。大队按照“三不漏”的原则(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辆校车、不漏一名驾驶人),组织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学生接送车辆坚决停驶。
三、集中整治到位。大队按照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特点,重点加强了对道路沿线学校附近路口、复杂路段的巡查,对于交通秩序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学校附近及周边道路设置整治点,依法严格整治超速、超车、抢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同时严格落实“护学岗”工作职责,每天上下学时段,大队都安排民警和辅警维护二十二中学、河畔小学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护送师生安全过马路,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四、宣传教育到位。为确保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全面开展,个个到位,不留死角,大队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同时,大队紧密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选派宣传民警担任交通安全辅导员,并针对学生年龄特点,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不断渲染交通安全气氛。开学至今,大队上安全宣传教育课10课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有效增强了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