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查获一名司机涉嫌醉驾
2026年1月2日晚,交管支队溪湖大队查处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涉事司机的行为不仅将面临法律严惩,更给节日出行安全敲响了警钟。
2026年1月2日晚,溪湖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内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22时07分许,驾驶员张某驾驶辽EXXX号小型轿车从本溪市溪湖区歪头山铁矿方向驶往本溪市溪湖区蓝远名城方向,行驶至本溪市溪湖区南松木堡铁道口路段时被溪湖交警拦停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溪湖交警立即将其带至本溪市中心医院急诊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抽取其静脉血液样本5毫升两份,已备检验。
据了解,驾驶员张某是一货运单位大货车司机,当晚其在亲属家喝的啤酒庆祝新年,喝完酒后他认为自己喝这点酒没有什么事,以为道路偏僻,过节了交警都会回家休假,不会再上路查酒驾,在这一系列侥幸心理下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张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逢年过节亲朋好友聚餐饮酒无可厚非,饮酒不开车是驾驶员的最基本常识,而总有少数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此警方提醒: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亲人团聚,生命至上,要切记交通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