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开展“争做文明有礼本溪人——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日”主题实践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扎实推进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日工作,9月17日交管支队溪湖大队组织民、辅警在本溪人广场以交通安全宣传为核心,组织开展“争做文明有礼本溪人一一本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活动期间,大队民辅警在本溪人广场设立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展示交通违法案例展板等形式,向市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重点强调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文明出行践行“文明有礼本溪人”理念,为城市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溪湖交警还向市民宣传“中秋”、“十一国庆”假日期间出行时应注意的交通安全事项,讲明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交通违法的危害和处罚依据说清、说透,告诫群众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围绕“一盔一带”进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驾驶人遵章守法规范行驶,不逆行、不抢道,安全文明出行,通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吸取经验教训,不抱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酒驾,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切实做到守法安全行车、文明谨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民警大力倡导市民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在骑乘非机动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时系好安全带,出行时要自觉行走斑马线,坚决摒弃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不文明交通陋习,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民警还对于现场群众关心的交通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4块,悬挂宣传条幅2幅,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文明出行和交通安全意识,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