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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四项举措全面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5-03-27 08:2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解决农村春耕时节部分村民违法乘坐农用车出行的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溪湖交警大队五项举措全面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到位。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任组长,交通队长为副组长的“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包片责任制,做到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长包路,民警包路段。同时大队坚持内部动员、外部宣传、路面管控三管齐下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环环相扣,不出现漏洞。

二、安全宣传到位。大队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为基础,深入开展宣传。一是巡回宣传。大队将近年来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是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图板深入农村乡镇巡回展出,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提高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危害性的认识;二是面对面宣传。大队组织民警深入村委会、集贸市场等村民聚集场所发放宣传单、举办交通事故案例图板展,动员广大村民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和宣传者,把交通安全带进家门、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活动中,大队开展交通事故案例图板巡回展出3次,走进集贸市场宣传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三、路面管控到位。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摸清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规律。大队组织民警紧紧围绕农民务工、运输农副产品、集体参加婚庆、集市活动以及农民出行的规律,及时调整警务部署,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实行严防严控;二是全警联动投入整治。整治行动中,大队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加强对路面的动态管理,及时纠正和制止农用车违法上路行驶,实现对农村道路、低速汽车的有效控制。三是提高路面见警率和巡逻力度。大队通过采取机动巡逻、定点查纠相结合、错时整顿、延时大干等方式,重点对农用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兼顾查处低速汽车无牌无证、无强制险、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确保低速汽车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