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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四项措施对辖区校车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5-02-26 10:4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学期即将开学,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校车和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开学前溪湖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对辖区校车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一、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质审查。大队按照“一个不漏”的要求,对溪湖辖区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接送学生,杜绝使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

二、加强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排查。大队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溪湖辖区所有校车行驶线路进行集中排查。对校车经过路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积极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排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科学施划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车辆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

三、加强校园周边规范执勤执法。一是设立“护学岗”,在每天上下学期间组织民警和辅警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校车安全通行。二是在校车运行线路上,科学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对车辆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会同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开展“黑校车”整治行动,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从事校车运输服务的车辆和使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大队通过上安全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以案说法,教育中小学生拒绝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及无牌无证车辆上下学;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的车辆;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得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