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利用缉查布控查获无证驾驶报废车
11月13日,溪湖交警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11月13日18时许,溪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接到交管局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系统显示一辆辽E号牌的小型轿车为报废车辆,接到指令后,溪湖交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18时20分在溪湖路河畔小学交通岗路段成功拦截后,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时,驾驶人邓某某未能出示有效证件,经公安信息网查询,该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邓某某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溪湖交警在对驾驶人邓某某批评教育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扣留了机动车并给予驾驶人邓某某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无证驾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持有效驾驶证驾驶手续齐全、检验合格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