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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加强四种重点车辆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4-06-05 09:35: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辖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溪湖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今年以来辖区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深入查找事故原因及其发生的规律特点,认真归纳梳理,紧紧抓住重点车辆管理薄弱环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是加强客运车辆管理。大队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营运客车及其驾驶人的从业资质、车辆安全性能状况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同时,依托溪湖桥头和郑家桥头两处固定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坚持逢车必查,严格依法查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要求车管民警深入金龙客运公司,通过上安全课、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使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增强自律意识,安全行车。

二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大队根据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并组织民警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全面摸底,对每一辆车辆、每一名驾驶人、每一名护送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大队根据校车运营的重点路段、时段,组织第民警进行不定时、不定点巡逻执勤,严查机动车超员、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校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加强危化品车辆管理。大队组织车管民警不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同时,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教育驾驶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遵法行驶、安全出行。

四是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大队组织民警、协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安全课、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微信、短信提示等形式,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加大路面查控力度,对货车超载、超高、超长、改型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控,严防货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