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分局治安大队组织开展辖区校园保安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安保的管理,按照《2024年本溪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由溪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宋扬带队,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校园安保检查,实地检查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保安员数量配备、保安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防护用具配备及突发事件的处置、门卫值班室24小时值班情况、外来人员、车辆、物品检查等情况、门卫执勤人数和“八大件”配备情况、监控点位设置情况、监控视频保存情况等。溪湖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对每所学校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都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人次,检查5所校园。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了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夯实了校园安全工作基础,提升了校园安全防范的能力与水平,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学校师生创造了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