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大队借助“五个平台”全面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交管局溪湖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目的,借助“五个平台”,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一、借助“新闻媒体”开展安全教育。溪湖大队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邀请记者深入执勤一线现场跟踪采访,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以教育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抵制不文明交通陋习。
二、借助“窗口阵地”开展安全教育。溪湖大队充分利用交通事故处理室,采取张贴挂图标语,播放宣传光碟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安全宣传的强大氛围,提醒和教育他们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争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文明交通参与者。
三、借助“农贸市场”开展安全教育。溪湖大队坚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依托,组织民警和辅警深入农村田间地头、集贸市场、居民晨练广场,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宣传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安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努力扩大社会宣传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四、借助“执勤现场”开展安全教育。溪湖大队结合夏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平安守护”、“减量控大”等专项整治行动,以路面民警执勤点为依托,在查纠交通违法过程中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对违法驾驶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对违法行为实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将路面查纠不文明交通行为作为执勤执法的重要工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机动车乱停乱放、故意遮挡号牌、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形成高压态势。
五、借助“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教育。溪湖大队依托客运服务站、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通报事故案例等方式对驾驶人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等形式,着力提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