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钢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推进货运车辆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力度,溪钢交警大队坚持“重点防控、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出发点,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推进货运车辆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交通秩序。
一、优化整治方案。溪钢大队认真梳理近期辖区内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状况规律和特点,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调整工作思路,优化整治方案,在警力部署、勤务落实、执勤岗点、整治路段时段等方面层层落实措施,切实加强辖区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预防和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一是组织民警深入本钢各重点运输企业进行调查摸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到位;二是监督运输企业要实时了解和掌握货运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状况等动态信息,加强动态监管。
三、强化整治效果。为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整治行动效果,溪钢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整治力度:一是加强集中整治,结合警力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整治点位及警力投入,在货运车辆行经频繁的重点路段、路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依托平峰、夜巡机动警力,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常态管控,实行延时执法和错时执法,提高管控能力,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超载、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为扩大货运车辆整治宣传氛围,切实加强驾驶人遵章守纪的驾驶理念,自觉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溪钢大队精心策划,广泛宣传。一是执勤民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对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督促辖区货运企业和货车驾驶人主动自查自纠,主动整改问题和隐患,并以近期发生的重大货运车辆交通事故案例为警示,以案说法,教育引导驾驶人自觉抵制违法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