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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四项措施加大冬季农村道路管控力度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12-14 15: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交管局溪湖大队结合冬季交通管理实际及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现状,落实四项举措,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力度。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车辆排查力度。溪湖大队组织民警和辅警深入辖区的乡村,对农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注册登记、驾驶证、行驶证的检审、车辆保险等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通过网上查询的方式对车辆及驾驶人的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比对,对逾期未检、保险过期的车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坚决遏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溪湖大队针对农村地区老人、儿童、妇女较多的现象,组织民警和辅警深入村庄对上述重点人群通过图片展示、宣传光盘播放等简单、易懂的方式,向群众讲解如何避免事故发生等简单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进一步领会基本安全知识。同时,与村委会配合,通过召开驾驶人座谈会的方式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过案例分析,告诫广大驾驶人禁止报废车、无牌无证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并向其讲解如何办理车辆号牌及申领驾驶证手续。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溪湖大队针对农村道路上常见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客货混装以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多发的现象,科学分析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及特点,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巡逻执勤密度,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动员村领导、交通安全信息联络员经常宣传交通法规,及时制止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溪湖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内的乡村道路,尤其是“村村通”道路进行集中摸排,逐一排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点、段,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及时提出治理和整改落实措施,协调相关部门限期组织实施,切实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