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管局溪湖大队突出四项措施掀起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热潮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本溪溪湖辖区近一时期摩托车数量骤增,辖区内涉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起数也有所增加,针对这一情况,交管局溪湖大队以减少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为目标,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四项措施”掀起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活动热潮。
一、突出宣传教育。溪湖大队深入辖区村庄、单位、企业,以交通事故实物展、图板展、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在辖区营造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二、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溪湖大队将摩托车、电动车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载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严重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在整治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取得辖区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突出重点时间。溪湖大队通过摸底排查,结合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运行的时间,着重加强双休日和夜间的管理,特别是抓住农民进城务工和回家的时间,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整治、突击整治,做到天天有整治、夜夜有行动。
四、突出重点区域。溪湖大队将溪湖路后湖公园门前、火连寨、彩北三路公交车站点、郑家等偏远地区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溪湖大队主动与辖区派出所联手,抽调民警组成机动组,采取巡逻管控、延时大干、错时整顿等方式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在整治活动中,溪湖大队举办交通事故实物展3次,图板展6次,发放宣传单2600余份,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55件,暂扣摩托车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