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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交管局溪湖大队五项措施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10-07 10: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交管局溪湖大队针对农村无牌无证、超员超载及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五项措施,深入开展农村郊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实际,明确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和辅警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郊区公路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农村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9月22日溪湖区道交委组织召开溪湖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护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强化隐患整治。节前大队组织警力对农村郊区公路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道路、易发生事故的弯道等路段作为重点,对安全隐患的详细情况逐一登记汇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装安全设施、增设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地区路面的安全行车系数。

三是合理安排勤务。大队针对辖区农村郊区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易发的特点,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向农村郊区公路路面倾斜,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工作中,以农村郊区公路主干道及乡村道路为重点,充分利用农村集市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和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村郊区公路的重点路口、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加大对假牌套牌、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四是教育处罚相结合。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和辅警对客车超员、货运车辆超载、涉牌涉证、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做到逢违必究,同时,强化对违法行为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增强行为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实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的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节前大队通过“一村一辅警”工作,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和辖区村屯,会同村领导干部一同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并针对农村秋收农忙时节的交通安全常识,通过“大喇叭”播放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录音,进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提示,通报近期全国农村地区发生的多起较大交通事故,大力宣传农机车辆、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整治的必要性,引导群众不坐超员农村面包车、客车,不乘坐货车、三轮车、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不开非法拼装、改装、无牌照的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大队通过美篇、抖音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让交通安全知识入耳入心,全面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