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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交管局溪湖大队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秋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08-28 14:43:33 浏览次数: 【字体:

入秋以来,交管局溪湖大队结合气候特点以及辖区过境车辆多、车辆行驶速度快等道路交通实际,始终坚持“防”字在先和“严”字把关,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深化涉牌涉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及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减量控大”工作对辖区重点道路交通违法采取严管态势,努力做好秋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溪湖大队依托交通事故处理窗口、社会媒体、路面执勤执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种媒体以文明交通计划、涉牌涉证集中治理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城区主干道、农贸市场悬挂标语横幅,举办交通事故图版展、上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溪湖大队联合区住建局、应急局等部门对辖区公路特别是沈本线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认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排查辖区易堵点、段,研究制定防堵措施,对存在隐患的交通安全设施会同交通、城建等部门共同进行排查治理,以客运场站、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为重点,按照“随排随治”的工作思路,及时掌握道路交通的情况变化,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治。一是强化客运车辆排查。溪湖大队组织车宣民警深入到辖区客运企业,加大对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二是强化校园车辆排查。溪湖大队对辖区现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加大对周五、周日城乡载乘中小学生回家往返校园车辆的安全监管监控,同时强化校车驾驶员的教育和路面检查,实现校车零隐患上路。三是强化危化品车辆检查。溪湖大队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的营运资质和安全运输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登记备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对非法改装车、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已达报废标准的,依法强制报废;对达不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其通行;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登记备案;对安全意识淡薄、一年内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责令调离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三、整治处罚重点违法。溪湖大队以“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合理部警,实行路面巡逻无缝式管理。一是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溪湖大队集中警力加大对酒店、餐馆集中路段的巡逻管控,抓住夜间适时将整治范围向城郊、城乡结合部等边缘地区延伸,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高压态势,形成整治酒后驾驶长效机制。二是强化郊区重点路段管制。溪湖大队在沈本线高程路段设置卡点,重点加大对“百吨王”大货车超载超限、改型、拼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三是强化城区秩序管理。溪湖大队成立机动巡逻组,强化对彩屯路华联超市门前、溪湖路大商超市门前路段违法停车、随意掉头、占道经商、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在早晚高峰在二十二中和河畔小学等学校设置“护学岗”强化校园门前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和过往行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