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管局溪湖大队五项措施整治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中,为切实整改溪湖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僵尸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打造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交管局溪湖大队根据交管局的要求和部署,攻坚克难,多方借力,五项措施严厉打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辖区路面静态交通秩序。
一、抓强化部署,周密组织保落实。为贯彻落实交管局的部署,溪湖大队按照“加强日常管理、整治乱停乱放、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思路,开展溪湖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大队长张成刚为组长的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内勤室,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大队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联系制度及工作督察制。
二、抓基础建设,综合治理保长效。一是加强设施建设。溪湖大队协同交管局规划设施大队对溪湖辖区标志不全、标线不清的路段进行了重新规划,做到设置指示标志齐全,标线清晰。二是注重制度建设。溪湖大队坚持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三是文明规范执法。溪湖大队要求参战民警和辅警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勤民警和辅警要讲究工作方法,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既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因方法不当引发事端。
三、抓健全机制,规范操作有保障。一是多方联动机制。为形成打击整治合力,整治行动中,由溪湖大队牵头,联合区综合执法局、乡镇街道、公安分局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单位部门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不定期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大对违法停车的管理力度,使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持续整治机制。专项统一行动期间,溪湖大队根据前期排摸结果,以彩屯南路、溪湖路为重点整治路段,对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通过制定“一点一方案”,联合相关部门的力量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强大威慑力。
四、抓路面管控,严查违法保实效。整治期间,溪湖大队要求参战中队对彩屯南路、溪湖路等主次干路乱停乱放以及周边公交车站点、商场超市、酒楼饭店等违法停车行为集中的路段,全面分析梳理影响道路畅通、危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的整治重点,把警力向秩序乱、违停多的路段延伸,坚持巡逻查纠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确保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有效监控,减少路面违停行为,及时疏导交通拥堵。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说服教育驾驶人将机动车开到停车场入位停放。同时,充分发挥民警巡逻利用执法记录仪拍照的作用,摄取违法证据,对不听劝阻者,采取粘贴违法停车通知书、拖移车辆等多种处罚手段和管理措施,切实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五、抓宣传教育,巩固战果促长效。溪湖大队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为取得长远效果,强化思想引导,抓好宣传教育。一是依托舆论,强化宣传。纠正部分群众对违法行为存在的认识误区,促使其自觉、主动规范停放车辆。二是抓好服务、积极引导。组织民警深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摸清可利用停车资源,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上安全课等措施加强引导,增强驾驶人不乱停乱放的自觉性。三是罚教结合,提高意识。民警、辅警在处罚、纠正乱停放车辆时,通过面对面交流,讲清管理要求,讲清处罚依据,讲清停放地点,不断强化群众归点停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