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大队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季交通安保工作
3月1日是中小学校开学的第一天,溪湖交警来到学校周边开启了护学模式,在巩固和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3月1日早高峰,溪湖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成刚、教导员张良、中队长赵志明带领辅警早早来到溪湖河畔小学岗进行交通疏导,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文明礼让,指挥学生家长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好车辆,有效防范交通秩序混乱和拥堵的情况出现。
为了确保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开学伊始,溪湖交警大队认真开展了“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3月1日上午,溪湖交警大队民警陈岩和慕海波走进溪湖区实验小学开展了开学第一堂交通安全讲座。
课堂上,车宣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学生应当如何安全过马路、乘坐公交车和私家车等日常出行的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学生们在今后参与交通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参与交通,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远离交通危险行为。民警倡导小学生要通过自己的良好行为影响身边的家人朋友,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向自己的父母、身边的亲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家长们也认识到交通安全无小事,共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次“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小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了溪湖区实验小学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为了开学季上、下学高峰时段的交通安全,溪湖交警有如下建议:
一、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提前计划时间,合理安排出行路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不要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乘坐违规载客的三轮摩托车等车辆。
三、学生乘坐公交车、校车时,要站在规定等候区内等候,不要随意玩耍,车辆停稳后有秩序排队上车。
四、建议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在上学放学的时段,合理安排出行路线,避开学校周边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