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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组织召开全市治安、社区警务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社区警务支队 发布时间:2025-04-16 10:03: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治安、社区警务专项工作,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4月10日,市局召开全市治安、社区警务专项工作推进会议。

关于消防监督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目前,我市依然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火灾形势依然严峻,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十分重要。全市社区警务系统要树牢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能力和水平。二要抓住关键环节,在任务目标上再明确。一方面,要紧紧盯住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从严执法,加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处力度,坚决确保“九小场所”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确保不发生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重大责任事故。三要明确工作标准,在责任落实上再到位。各分县局、派出所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较大亡人火灾事故追责教训,必须严格按照《本溪市落实“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实现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定人、定岗、定责的标准化管理,坚决达到监督检查无盲区、隐患整改无遗漏、移送报告无延误和消防宣传无空白。四要紧盯突出问题,在隐患排查上再深入。要强力督促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消防安全。要全面实行监督责任捆绑机制,采取实名制责任绑定的方法,分解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每个任务有人落,每个火灾隐患有人管。要严肃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每起火灾实行责任倒查,凡是辖区发生有影响火灾,以及工作不认真、检查走过场、监督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要大力营造氛围,在宣传声势上再加劲。要积极利用自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能力。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把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要将消防宣传融入到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之中,逢查必宣,持续督促、组织“九小场所”开展以“一懂三会”为中心的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全员疏散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质性提升场所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关于治安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工作。3月26日以来,经过全体参战民警共同努力,市局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工作已形成了严查严打声势,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各责任单位要保持现有强度,组织警力持续发力攻坚,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二要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在民爆物品管理方面,要做好《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的传达、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我市矿山企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在公务用枪管理方面,要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各配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加强公务用枪储存保管、领取交还、佩带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对佩枪民警的警示教育,确保绝对安全。在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要深入到从业单位开展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杜绝仅在《辽宁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检查信息的现象,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规范严密的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失被盗。三是要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工作。即日起,市局将在全市治安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业场所“大清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工作目标要锁定“两个一批”,就是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工作重点要聚焦旅馆、民宿、洗浴、KTV、足疗店等易藏污纳垢的部位;工作举措要采取线下培训、实地检查、打击处理、警示教育和“回头看”等方法,确保“大清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由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宋小光主持,社区警务支队政委林春伟就消防监督工作进行点评,并部署下步工作。治安支队支队长康贤民,治安、社区警务支队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大队人员,各分县局分管副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及负责消防、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危爆物品管理和行业场所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派出所所长、社区副所长、消防专兼职民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