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18-0001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6-08-22 | 成文日期: | 2016-08-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日前,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下发通知,就全国公安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工作做出部署。
本溪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局长郭振斌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该发言人表示,这是公安部等12个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实际举措,不仅解决公安派出所“开不开”的问题,更要解决群众“要不要开”、“找谁开”、“怎么开”的问题,不仅要“砍掉”一批无谓的证明,还要明确相应的保障性措施。
记者:此项改革难点在哪里?如何采取措施破解这些问题?
发言人: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难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多”,证明的种类多、涉及的部门和办事环节多,随意性也比较大,有些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事项也让群众“跑腿”开证明;二是“乱”,要求群众开证明的法律依据不清、部门责任不明,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规范。破解这一难题,关键是要下真功夫、深功夫,一项一项地去研究、一项一项地‘啃硬骨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对证明的种类、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摸底调查、梳理分析,相关部门也要对各自职责内的证明事项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与本局外部的部门相联系,本着权责一致、主动担当的精神,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后,会不会出现有关单位仍然要求开证明、而群众办事无门的情况?
发言人:这项改革是公安部等12个部门共同制定政策、同步部署实施的,不仅方便了群众,也为公安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减轻了不必要的负担。只要真正把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就不会再出现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当然,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及时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政策,回应群众期待和要求。
《意见》和《通知》两个文件虽然主要是规范12个发文部门的行为,但其中确立的“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全社会通行的,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记者:那么,如何保障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呢?
发言人: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都要对要求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并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当。市公安局与相关单位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反馈等机制,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核查公民身份时,凡是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部门还将对公安派出所出具的9类证明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