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gaj-2025-0014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保安员证核发相关内容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成文日期: | 2025-11-1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保安员证核发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省公安厅《辽宁省公安机关委托下放保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试行)》(辽公保〔2024〕1号)工作部署,现将保安员证核发事项进行委托下放,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由各县区受理
1、 平山区: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电话:024-42808011。
2、 明山区:本溪市明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电话:024-44525135。
3、 溪湖区:本溪市溪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电话:024-45580650。
4、 南芬区:本溪市南芬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电话:024-43809110。
5、 本溪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电话:024-46827866。
6、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电话:024-48868006。
二、 申请材料
保安员考试报名审查表
居民身份证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初中以上学历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
备注:需携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用于保安员考试报名审查表、保安员证粘贴使用
三、审批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2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四、报名费用
50元/人。
五、实施后办理流程
1.受理报名
受理单位接受申请材料后,经核验人证一致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通知时限、通知方式和考点、考试方式等相关信息。
2.资格审核
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同意考试理由。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存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考试地点、时间。
3.组织考试
3.1考试方式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闭卷考试,一般采用到考点机考或者卷考的方式。
3.2考试题目
试题从公安部保安员考试题库中抽取,不少于100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免费申请补考一次。
3.3考试成绩
机考原则上交卷后当场出成绩。卷考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阅卷评分,考试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分并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考试成绩。
4.核发保安员证
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审批结果,生成可供查询的电子保安员证或者保安员证编号、发证日期等发证信息,完成保安员证纸质证打印、盖章和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