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0-0001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对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缴炸药、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二氧化碳致裂器”等爆炸装置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等枪支,或者军用子弹、民用子弹等弹药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110
市局治安支队:42833723 平山公安分局:42808110
明山公安分局:43862096 溪湖公安分局:45836654
南芬公安分局:42121614 高新公安分局:45555025
桥北公安分局:42529110 溪钢公安分局:47824772
本溪县公安局:46836375 桓仁县公安局:48868223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