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6-0013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9 成文日期: 2026-10-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本溪市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11:21:13 【字体:小 大】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我市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闯红灯设备

序号

设备地点

1

水洞路与威龙路交汇处由南向北

2

水洞路与威龙路交汇处由北向南

3

水洞路与威龙路交汇处由西向东

电子抓拍内容: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5、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违法停车记录设备点位名称更改

序号

原名称

新名称

1

峪明路(水木兰庭正门)

峪明路(水木兰庭)

2

合峪路(唐家4岗东)

合峪街与唐家路交汇处

电子抓拍内容: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实施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6年10月24日零时起实施抓拍。

特此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