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6-0012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部分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08 成文日期: 2026-10-0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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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部分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10:52:59 【字体:小 大】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卡口设备点位

1、滨河北路与丹霍线交汇处由西向东

2、集本线305KM+820M(小市方向)

3、集本线305KM+290M本溪县方向

4、集本线306KM+280M(本溪方向)

5、集本线309KM+70M(本溪方向)

电子抓拍内容: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二、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点位

水塔路(消防岗南)

电子抓拍内容: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实施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6年10月14日零时起实施抓拍。

特此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