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安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为认真落实《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8]31号)精神,严格按照《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本委办字【2020】9号)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溪市公安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溪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责任部门
1、负责侦办、协调、指导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坚持以打开路,瞄准污染后果严重、组织规模庞大、涉及地区广泛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和团伙,开展专案侦查,集中优势力量,将目标对准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快侦查快破大案要案,多侦多破民生小案,进一步提高法律威慑作用。(责任部门:环保支队牵头,各分县局落实工作职责)
2、负责核发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行为。(责任部门:交管局)
3、负责指导、监督、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汽柴油违法行为。(交管局、食药侦支队)
4、负责指导、监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监督落实重型柴油车辆绕行限行等措施。(责任部门:交管局)
5、负责依法打击狩猎、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森林支队)
6、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交管局、治安支队)
7、负责对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单位: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
8、公共场所管理者负责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时,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不服从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管理的,经公共场所管理者劝阻、调解无效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责任单位:治安支队)
9、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责任部门:内保支队)
10、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停放集中地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责任部门:交管局)
11、负责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部门:本溪县公安局、桓仁县公安局)
二、本溪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1、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排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积极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线索排查、信息研判工作,及时受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于无定期尾气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坚决不予以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同时,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行为。
3-1加强与行政部门和市局相关警种协作配合,构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提升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密切加强与市场监督、应急管理以及中石油本溪分公司等企业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同时,密切相关部门联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分阶段分批次挖掘和获取一批高质量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标油黑色产业链。对跨区域、系列性重大案件提请公安部、省厅和市局挂牌督办,确保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2加大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托全市交通管理缉查布控系统,严管严查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4、按照《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机动车污染排放。
强化拥堵点段治理、深化勤务改革、强化设施建设、以严厉打击违法为主线,不断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按照市生态环保部门要求,配合落实重型柴油车辆绕行限行等措施。
5、强化部门协作,强化重点区域管理,强化宣传引导,革除陋习。强化与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渠道。配合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我市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候鸟迁飞通道以及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相关食品加工厂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清查布控。通过联合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例等方式,主动向市场交易场所、商户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渠道的管控和打击。
6-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依托本溪市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核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6-2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加强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7-1完善污染事故查处机制。提升污染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查处污染事故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7-2加强放射源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强化防盗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
7-3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统一指令,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污染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统一指令,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污染道路交通事故。
8、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对劝阻、调解无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9、完善因各种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查处机制。提升因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因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0、加强与各任务部门的联系,适时开展联合路检专项行动。加强与各任务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配合市环保、交通等部门在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对柴油货车开展联合路检专项行动。
11-1协调相关部门及交警大队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内化学品运输的管理工作。明确保护区内限行、绕行路线,确定可通行时间、路线、车速。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在保护区内安排专门警力对过往的大型货运车辆,特别是对运输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路检路查,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进行教育引导,做到进一步改善保护区内化学品的运输情况,有效排除潜在隐患.
11-2依法维护水源地库区的治安秩序,保卫库区的安全,依法维护水利工程枢纽治安秩序,保障水利设施安全,依法维护好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江河流域派出所、各派出所加强协作联动,深入水源地保护区,紧盯重点区域、人群,全面收集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保护区内非法排污,破坏保护区内水利设施,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