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2-0006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禁止大型车辆进入石桥子木兰路居民区穿行的建议(114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禁止大型车辆进入石桥子木兰路居民区穿行的建议(114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世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大型车辆进入石桥子木兰路居民区穿行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树牢民意、强基、实战“三个导向”,强化思想政治、平安本溪、营商环境、基层基础、法治公安、山城铁军“六项建设”,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三大使命”,始终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保驾护航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丁耀东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新区计划7月份在木兰路上石村铁路下穿路口和石桥子高速口路口设置大重型货车禁行标志;二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该地区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巡逻频次,对此地大型、重型货车违反规定在禁行路段行驶现象进行严惩;三是关于辽科院与药都商务中心路段空地设置停车场工作,高新区规划部门正在进行规划选址及方案设计。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