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4-0001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 主题分类: | 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概况
第三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一、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执行本溪公安局《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安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公办【2024】1号)
第二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监督检查全市监所管理政策、规定落实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检查指导羁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二)本溪市公安局看守所负责对在押人员实行警戒看守,保障安全;配合办案、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坦白检举和深挖破案工作;负责对被判处拘役罪犯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负责对留所服刑罪犯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
(三)本溪市公安局拘留所负责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治安处罚,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治、道德等教育。
(四)本溪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吸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和康复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二)本溪市公安局看守所
(三)本溪市公安局拘留所
(四)本溪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三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466.1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446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296.19万元,其他收入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4466.1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7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5.91万元,公用经费409.35万元。
2.项目支出1690.93万元。
2024年预算收入比2023年增加556.15万元,预算支出比2023年增加556.1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0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71.64万元,主要原因为取暖面积增加,取暖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767.7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655.33万元,服务采购预算112.38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308.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024年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总金额112.38万元,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1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服务预算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1.5万元,上升2.2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降低接待支出和频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计重新购置公务用车。
。
2024年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3年 | 2024年 | |
合计 | 67.3 | 68.8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1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6.2 | 68.8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29.8 | 32.4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6.4 | 36.4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共有车辆13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4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7辆。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8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涉及资金1690.93万元。
第四部分 本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即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18.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9.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