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 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6 10:04:4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 9 号相关要求,精准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加快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省防控指挥部关于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相关措施和第 8 号令有关要求,对所有境外及港澳台地区返桓人员,采用专车方式“点对点”接回,到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解除隔离时进行核酸复筛。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控责任,持续加大排查力度,精准报送信息,加强对居家单独隔离和集中隔离人员的跟踪管控。从即日起,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桓人员不再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原有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满 14 天后自行解除。

二、从即日起,在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和人流管控,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县歌舞厅、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棋牌室等经营场所可恢复开放。恢复开展全县旅游经营活动。宗教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结合桓仁实际,下列情况可不戴口罩:1.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户外场所,无人员聚集;2.野外勘探、高空作业、建筑工地和农作劳动;3.骑自行车、电动车,在空旷处行走、散步、锻炼;4.无境外人员接触史的单位同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办公、小范围会议;5.独自驾车或和熟知人员同乘私家车;6.非群体性室内体育运动。

四、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准备、演习演练和应急预案工作,盯紧抓实学生、教职员工、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 40 条》,全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县内中小学校、县职教中心开学复课时间,由县防指按照省、市防指要求统一确定。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继续暂停。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慎终如始、精准精细严格落实分级防控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担好自己的责。要持续强化各级防控措施落实,盯紧盯牢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深化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