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攻势深入到位 本溪市民主动上交气枪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5:38 浏览次数: 【字体: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溪湖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开展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近日,溪湖区河东辖区一居民主动向河东派出所上交一支气枪,及时消除潜在治安隐患。

9月26日上午,河东辖区居民李先生主动来到河东派出所向民警反映:称其在清理已过世父亲的杂物时发现封存多年的气枪。

经核查后,河东派出所民警对枪支进行了收缴。李先生上缴枪支后表示,将用实际行动给身边人做宣传,让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活动中,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投案自首并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上交当地公安机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家中私藏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行为,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