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三思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0 16:25:04 浏览次数: 【字体:

 古人云三思而后行,不同的角度总有不同的看法,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权利,我觉得应该时常对自己做到“思欲”、“思友”、“思行”。

    所谓“思欲”,就是控制自己内心的贪婪欲望。贪欲是祸患之源,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所谓“思友”,就是常常反思考量自己身边的朋友。人生在世,朋友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朋友的好与坏,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好的朋友会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坏的朋友则只会互相利用,乃至一同堕落,益者三友,损者三友。

    所谓“思行”,就是我们在执法工作中要反思言行举止。只有始终如履如临,戒骄戒躁,才能顺利前行。趾高必败,实践反复证明,眼睛朝天,不看脚下,没有一个不摔跤的。

    一个人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之事,不做有愧于良心之事,就会感到心里踏实,夜间就能坦然入睡。反之,如果不遵纪守法,有收取不义之财等错误时,心中往往忐忑不安,一有风吹草动心里就不踏实,是一种以暂时的风光、片刻的欢愉换来终身的痛苦。人民警察须确立“有所怕”的意识,有一种畏惧心理。清代学问家纪晓岚有句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应当经常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法,怕有愧于党和人民。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临深渊、履薄冰的心态,努力预防问题的发生。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各种反面典型和有关案例为警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正确的人生追求和清醒的头脑,分得清黑白,辨得清真伪,看得清是非,克己自律,严于自察,永葆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