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微警】溪湖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电信诈骗能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5 13:20:1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溪湖地区发生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小武(化名)收到一陌生人添加QQ好友,申请理由是,是否需要贷款,小武信以为真,并添加了对方的QQ,对方向小武发送一张二维码照片,要求其下载 “京华金融”的手机APP,然后“指导”小武在该APP内填写提交了详细的个人信息,提交信息后以小武个人征信信誉不良为由,诱导其向指定账户多次转款共6378元。小武发现被骗后报警,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当中。

不难看出,该起案件属于典型的金融类电信诈骗案件,这类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基本都会以,办理大额信用卡或办理大额低息贷款为饵,通过收取受害人中介费、预付利息、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由于近期,溪湖区电信诈骗案件有抬头的趋势,为了扼制电信案件的频发,溪湖刑警大队梳理出有代表性的几种电信诈骗,揭露犯罪嫌疑人惯用的伎俩,利用自媒体的便利性、传播性,发布予群众。希望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各类电信诈骗,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从根源上防范电信诈骗,在骗子刚一“开口”就能识破他的伎俩,甚至是知道骗子下一句话要说什么,这样就能将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一、兼职刷单类电信诈骗:诈骗分子先是通过网页、论坛、社交软件等渠道广泛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号称给网店刷单提高商家信誉可以“足不出户、日赚千元”。当受害人轻信其虚假宣传后,诈骗分子即要求受害人在某网络平台上购买特定的物品进行刷单,其中购物所需费用即本金由受害人支付,诈骗分子承诺在交易成功后将本金和报酬一同返还受害人。在最初几单任务时,诈骗分子会向受害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小额报酬,使其放松警惕。随着受害人刷单量不断增多,诈骗分子最后会以未完成任务量、网络故障等诸多理由不按事先约定返还本金和报酬,而是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并投入更多的本金,使其越陷越深,直到受害人意识到被骗。受害人多为大学生等年轻群体,有的甚至被骗十几万,给当事人和家庭都造成巨大伤害,严重影响其学业和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

防骗提醒:网络刷单诈骗的实施者准确掌握了受害人的心理。在最开始的时候,骗子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刷单成功,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可以迅速返还。受害者尝到了甜头、一旦上钩后,就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数额达到一定规模,骗子又会以各种系统故障、账户冻结等理由,诱导其向诈骗账户再度汇钱。很多受害人直到被骗子“拉黑”后才发觉上当受骗。最为恶劣的是,当诈骗团伙骗取完受害人的现金后,还会诱导受害人通过各大银行和网络金融平台借取小额贷款,进一步榨取受害人的钱财。网络刷单本就属于失信违法行为,不可从事此类工作,遭遇诈骗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号码等留存提供给警方,以便警方侦查。

二、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者法官等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核查资金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甚至还会制作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被害人的目的。此类诈骗常由台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实施,他们利用台湾与160余个国家和地区免签的便利,将窝点设置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大洋洲等地的国家,并将诈骗目标逐步转向境外华侨及留学生。

为绕开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诈骗分子在拨打诈骗电话时规避“公安局”等敏感词汇,以电话欠费停机、快递包裹有问题等为切入点,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立即以添加“警用QQ”“警用微信”“笔录QQ”等名义,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进行后续联系。在这类骗局中,骗子能让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能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银行卡号,而这些公民个人信息都是诈骗团伙购买所得。现在的诈骗“黑科技”不断升级换代,诈骗分子不仅在电话中冒充公检法人员,还诱使受害人安装以假乱真的“公安系统”APP。这类APP打着“公安部”的旗号,完全由受害人自行操作,看似公正、公开,更具迷惑性。

防骗提醒:一是留意来电号码。此类案件中,大多数来电都是通过改号软件从境外拨打,来电显示上会有“+”或“00”等前缀,如出现此类异常,可以基本判定为骗子无疑。二是假冒检察官、法官人员多为南方口音,当对方来电不符合常用语习惯时,就要存疑。三是公检法人员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通知你核查资金、将钱款转移到“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上网浏览自己的通缉令或者逮捕令,或者将此类材料邮寄到个人手中。凡通过电话、短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资金核查操作的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四是如实在不能辨别真伪,请拨打来电号码当地的110进行核实(当地区号+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