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岗,战疫情(之十三)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平山公安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以来,平山分局高度重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市、全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全警动员、迅速部署,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了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平山分局每天投入200余名警力20余辆警车参与全区社会面整体防控。同时对火车站、区重点单位、防治定点医院等重点部位加强值守,全力保障了社会面秩序平稳。
为不断加强对疫情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平山分局组织动员辖区派出所民警、辅警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同时按照《本溪市“新冠病”防控指挥部1号令》规定,对全区内各宾馆、酒店、日租房进行关停,并不定期上门检查是否开业,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1月28日上午,站前派出所在检查疫情期间各类场所时发现,位于平山区站前祥和顺旅店于1月27日营业,入住三名旅客,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1款1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对祥和顺旅店法人和经营者给予治安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平山分局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对利用疫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广泛收集情报线索,对涉疫情网络诈骗,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了快侦快破,重拳打击。
2月3日,平山分局食药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伪劣3M口罩。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张某等八从非法渠道大量购进假冒伪劣医用一次性、“3M”、 “N95”等口罩,通过微信已向多人售出5万余只假口罩,销售额达30余万元,获利6万余元,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张某、周某某等8人因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场扣押假口罩一万余只。
1月26日下午,平山分局巡警大队与千金所民警在火车站卡点对出站旅客进行体温排查工作,一名乘客(男)及其同行人员通过本溪站出站闸机时,因酒后反感测量体温拒不配合车站工作人员测温检查,并将体温测量仪打掉在地,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该名拒检乘客带至一旁进行劝解,该人不听劝解,并挥拳击打执勤人员面部,现场警力立即对该人进行控制,拒检乘客又用右手抓挠民警,与此同时,同行的两名乘客(女)也开始帮助该拒检乘客拉拽民警阻止妨碍现场执勤,民警将其三人控制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试图以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法执勤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三名违法嫌疑人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
同时,平山公安还充分发挥专业警种优势,持续加强网上巡查处置工作力度,依法打击散布涉疫情谣言等违法行为。
1月30日,平山分局接到上级相关部门发来的线索,有网民在互联网“本溪吧”及微信群内上传政府关于处置第三例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张某某病情的相关文件,该文件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经查,发布文件者赵某某系某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该文件,不经思索,将含有大量公民信息的文件原图片上传到微信群,造成了患者及家属个人信息的泄露。站前派出所将涉事人员张某某等三人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治安处罚,由于张某某属政府工作人员,已通知其单位对其进行党政纪问责。
1月28日,平山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网民付某某在微信群里发布虚假疫情信息,大致意思是:政府袖手旁观,造成人道主义灾难,全国疫情泛滥,武汉人民无医、无葬、堆尸大街不得不出逃等。平山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迅速反应,于1月31日,将涉嫌违法行为人付某某抓获。经查,付某某对其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实言论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最终,付某某被处以治安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截止2月7日,平山分局在“疫情”期间共打击处理32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9人,共立刑事案件5起,取保候审11人。先后破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3起,网上散布谣言、泄露公民隐私案件6起,阻碍执行职务3起。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去年均大幅下降,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