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公安快侦快破本溪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现已公开宣判(之三十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4 09:20:34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21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适用简易程序,“隔空”开庭审理了本溪市首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薛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5个工作日。

 

 

 

      案情回顾:2月13日下午16时许,在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街道办事处东进社区疫情防控检查点,被告人薛某欲强行冲卡进入小区,受到疫情防控人员阻拦后,拒不配合工作,拒绝进行登记,并推搡、殴打工作人员。案发当日,薛某被平山分局东明派出所抓获,平山分局办案人员连夜奋战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经过一昼夜的辛苦工作犯罪嫌疑人薛某于次日被刑事拘留。


      当前正值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证疫情防控措施顺利有效实施,防止此类案件再度发生,平山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快侦快办,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定罪名及证据规格的一致性,在保证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仅用三天时间便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看守所为防控疫情传播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平山分局与市局、监管支队、平山区检察院、平山区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平山区法院采用了远程视频审理该案。
      庭审中,法官在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三方“隔空对话”,通过网络视频,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及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所有证据展示,画面音质清晰流畅,充分保护了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法院当场宣判,快速送达法律文书。此次隔空审判既保障了庭审顺利进行,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又为关键时期保障涉疫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提供了重要保证。
      经过审理,被告人薛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