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公安抓获一名“帮信”嫌疑人
卖几张银行卡给他人
赚几个“小钱”
又不直接实施诈骗
咋就构成犯罪了呢?
明山公安提醒
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
也是犯罪!
近日,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2月18日,明山分局卧龙派出所紧紧抓住通讯、银行账户等关键环节,打源头、打链条,从根本上打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雷霆出击,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了在外地务工期间,受他人蛊惑和高额利益驱动,将本人办理的5张银行卡、1实名电话卡成套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1000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王某因小财铸大错,触犯法律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当前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电话卡、银行卡管理失控。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诈骗团伙购买后用于诈骗犯罪。请广大群众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转借、租借他人、避免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