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公安分局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明山公安分局致全区复工复产企业的一封信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要求,我区部分企业已陆续复工复产。为支持和保障企业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明山公安分局将严格落实《本溪市公安局支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0项措施》及《明山公安分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五项举措》,竭诚为企业做好各项服务。在此,明山分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温馨提示广大企业: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各企业要按照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分类分批次有序复工生产经营,未经允许营业的不得擅自开工开业。
四、开复工前要通过一次安全“体检”消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有序。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特别是消防安全和危爆物品管理,务必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各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分局将派出服务小分队开展上门指导,确保企业在复工期间做到“三个过关”,即:“消防安全过关”、“内部管理过关”、“员工教育过关”,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打赢打胜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明山公安分局
一、户籍证件业务
2、2020年1月1日以来本溪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本溪市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
4、全区各公安派出所开通咨询预约热线,由专门工作人员提供咨询、预约、邮寄代办、帮办服务。
身份证信息受理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户籍地为省内的员工(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历史信息进行受理,本人无需到现场采集信息;二是户籍地在省外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异地受理采集信息的员工,可以采取预约的形式到窗口集中办理;三是属地公安机关户籍身份证部门配置离线采集设备,根据企业办证需求,每月深入企业集中采集制证信息一次。居住证信息受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新增特种行业,可不到属地派出所备案,可电话报属地派出所报备,待疫情管控结束后再到属地派出所补办相关手续。
7、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公安机关将通过系统自动延长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以下同)后60天,无需居住证持有人返辽,并前往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现场办理签注;疫情解除日后60天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一律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四、易制毒管理工作
五、重点企业服务
11、督促企业落实防疫措施。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等各项防疫措施,重点对企业员工疫情相关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建立台账,对外地返回职工务工人员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
13、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多种手段途径,主动对接、深入了解企业开复工复产中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千方百计的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15、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对单位内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疫情引发的案(事)件等警情高度重视、及时出警、依法妥善处置,从快从严打击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