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峪派出所扎实开展预防暑假青少年溺水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5 08:34:1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随着温度不断的升高,特别是暑假全面开始时候,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进一步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预防遏制暑假青少年儿童溺水现象发生,高峪派出所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对预防暑假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部署。

  一、加强日常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借助入户走访为契机。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有利时机,将预防溺水宣传工作作为暑假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通过社区民警走进学校、社区、居民家中发放宣传单、开展安全讲座、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宣教活动。民警还结合今年来各地发生的溺水事故,教育青少年远离水库、湖泊,不要擅自下水游泳,形成民警监督、家长监督、学校监督、个人自觉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辖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依托“明山公安民生微警务”平台,定期发布防溺水宣传短片,讲解如何溺水自救、溺水施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舆论声势,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打好网媒“宣传战”。

  二、全面排除隐患及时整改。开展全面隐患排查。高峪派出所联合当地安监、水务、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湖泊、在建工地、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区域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督促相关单位对这些危险水域及时予以处置,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及漏洞。完善安全防范设施。社区民警应对辖区内的危险易发水域做好登记,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湖泊、公园等地增设禁止游泳、禁止嬉水等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栏等设施。同时,加大对隐患突出的重点水域周围治安的巡逻力度,及时制止人员游泳、戏水等行为,切实有效预防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民警处置溺水事件的技能训练。制定警情处置机制。在接到溺水警情后,必须第一时间处警,并携带好救生圈、绳索等救援装备,迅速赶至现场开展救援活动。现场处置溺水事件的人员需确保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当溺水者尚未沉入水中,通过向其抛掷救生圈、绳索的方式让溺水者自救,水性较好的民警可根据自身的救助能力和实际水情下水实施救援。在溺水者被救援上岸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并采取抱腹法倒水、心肺复苏等急救方式进行现场急救,120急救车达到现场后立即送医院急救。当溺水者已沉入水下时,可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指认,在溺水者溺水的水域附近及下游地点,用竹竿向水下探索,同时可联系专业打捞人员扩大范围进行搜寻、打捞。开展救援技术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