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拒不配合,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1 11:08:5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3月18日,本溪县公安局碱厂公安派出所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与疫情检查过程中发现并处理一起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地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18日下午14时许,碱厂派出所民警在矛盾纠纷排查与疫情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烟店内有人在打扑克,民警立即制止了这一行为并将烟店的看守者李某地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地承认自己在明知疫情期间禁止人员聚集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允许祖某等人在店内聚众打扑克。

李某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李某地警告的行政处罚,对祖某等四人进行批评教育。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响应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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