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局及时化解村民春耕隐患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6 08:47:0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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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溪县局积极推进“平安微信群”工作,坚持“民生警务”第一导向,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及时化解了一起因化肥引起的春耕隐患事件,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0年12月中旬,本溪县局“平安微信群”中,有村民反映情况称:2020年10月末至12月初,购买的一批复混肥相关含量较低,不适用于本溪县田地种植,购买后拨打销售者的电话也联系不上。得此情况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溪县局主管副局长万林第一时间听取案件汇报,同时与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进行沟通,组织对此化肥进行抽样送检,2021年1月初,送检结果显示该复混肥料合格,质量无问题。

为了打消广大村民的疑虑,让村民过一个安稳年,春节前夕本溪县局副局长万林带领食药侦大队民警前往购买化肥的村民家中,向村民传达了化验结果。但因为该化肥确实不适用于本溪县的农田种植,为避免之后3月春耕季发社会矛盾,县局一方面组织各派出所民警在本溪县所有村庄开展排查,统计购买此化肥村民的详细信息;另一方面与厂家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就本溪县村民购买化肥的具体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厂家承诺,对本溪县131户村民购买的1674袋化肥将全部予以退货退款。

2月23日,本溪县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厂家代表前往本溪县高官、南甸、碱厂、东营坊、田师傅5个镇子,对购买的化肥村民进行了现场退货退款。每到一处,民警都会被村民围住,纷纷表示,见到警察就是看到亲人了,因为化肥是合格的产品,只不过是含量不适用本溪县种植,本来对退款这件事都不报任何希望了,如果不是因为人民警察,他们根本没办法拿退款。在退款现场,民警结合工作经验,对广大村民进行了农资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化广大村民的防范意识,购买产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以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目前本溪县所有购买此化肥的村民均已完成了退货退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