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禁销禁放烟花爆竹社会面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禁销、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根据市局工作要求,连日来,本溪县公安局政治处、治安大队组织全县各基层派出所,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派出所警车、三轮广告车、广播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活动中,县局政治处、治安大队会同观音阁派出所在财富广场设立了宣传点,其他11个公安派出所分别在辖区人员密集地区设立了宣传点,由派出所所长带队集中对辖区群众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统一悬挂了“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文明安全欢度新春佳节”的横幅标语,共向群众发放市局统一印制的市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公安民警“答疑解惑”8000份,利用微信转发1.2万人次,同时,各派出所利用农村大喇叭、派出所警车、三轮广告车等,同步开展了社会面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得到广大居民的广泛知晓和认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