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局圆满完成清明节安保工作任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8 13:3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清明节安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溪县地区实际,本溪县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队伍管理、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全面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祭扫活动管控、公共安全管理、社会面巡逻管控等工作,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平稳,

一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各类不稳定群体、重点上访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稳控措施。加大互联网监控力度,对虚假言论、文章进行及时删除、封堵,积极引导网上舆情,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是加强假期队伍管理。按照市局要求,清明节期间,县局各警种部门、基层所队紧绷队伍管理不放松,进一步落实加强队伍管理的工作要求,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做好各项警务工作,尤其严格公务用枪管理,坚决杜绝“枪、车、酒、毒、密、网”等方面出现任何问题。

三是加强祭扫活动管控。清明节期间,各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了祭扫人员管控,对不服从管理人员进行了劝阻和教育,及时化解了矛盾。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履行公安机关的消防管理职责,严查火灾隐患。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消防部门研判火灾风险,切实做好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加强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器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重点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治安隐患。

五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县局巡特警大每日出动武装巡逻4名警力,联防队员30人,联合各公安派出所,按照网格化巡逻模式,切实加强对繁华商业区、车站、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工作,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大对大型商场、金银珠宝店、各金融网点及案件高发、易发部位的巡逻防控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现行案件发生。

清明节期间,全县发生有效警情21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10起,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网上无负面舆情,未发生有影响力的案事件,实现了“大事小事都不出,确保万无一失”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