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3-0000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部分工作职责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公政人[2022]2号 |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部分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相关要求,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原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部分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将原由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承担的组织、指导查处发生在我市境内的非法开采、盗采、滥采国家矿产资源等案件的工作职责调整为由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承担;
二、将原由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承担的组织、指导查处发生在我市境内的破坏国土环境、破坏土地使用和非法占地等案件的工作职责调整为由森林警察支队承担。
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2年12月29日